马耳他 · MFSA支付机构路径

设立马耳他支付机构的两条路径

马耳他支付机构依据《金融机构法》取得MFSA颁发的牌照,可提供PSD2支付服务。本页根据Cap. 376、《规则手册》和2025年费用法规说明该制度。企业可以申请新牌照,也可以通过第9条控制权变更程序收购现有机构。SKY7为两条路径提供从规划到执行的支持。

EUR 125,000
支付服务2(a)-(e)的初始资本。《规则手册》表格规定,汇款服务为EUR 20,000,支付发起服务为EUR 50,000。
EUR 10,000
自2025年1月1日起,支付机构依据S.L. 376.03缴纳的申请费。年度监管费从EUR 25,000起。
3个月
第5(2)条规定的法定决定期限,自MFSA取得审查所需资料后开始计算。
10/20/30/50%
第9条规定的持股门槛,收购达到相关比例时须在交易完成前取得MFSA事先批准。

路径概览

在马耳他,支付服务依据转化PSD2的《金融机构法》(Cap. 376)获得牌照。MFSA是唯一的牌照与监管机构,其《金融机构规则手册》规定具体要求 - 第1章适用于申请人,第3章适用于持续性义务。一张牌照涵盖其中列明的第二附表支付服务;电子货币路径适用同一法律及《规则手册》章节。

初次了解这类牌照?可先阅读EMI牌照创始人指南;包括当前在售项目在内的马耳他整体情况,请参阅马耳他监管专题

规划要点

MFSA申请时间与控制权收购

第5(2)条规定,MFSA自收到完整申请或其要求的补充资料之日起有三个月的决定期限。因此,实际审查时间从材料完整时开始,并取决于申请人能否及时回复后续问题。

对于取得控制权的收购,第9(2)条允许MFSA通过牌照申请框架评估交易。因此,买方准备情况、治理、运营实质和运营计划均应达到申请标准。

业务边界

服务与经营范围

牌照可以涵盖MFSA批准中列明的第二附表支付服务:向支付账户存入和提取现金、执行支付交易、发行或收单支付工具、汇款及支付发起服务。账户信息服务适用单独的注册路径。

支付账户用于执行支付交易。如果信贷是支付交易的附属服务、在十二个月内偿还且资金来源与客户资金分开,则可以提供信贷。涉及储值或电子货币发行的模式采用EMI路径。

Cap. 376将支付机构纳入更广泛的金融机构框架。MFSA登记册列明每家机构获准提供的具体服务。

资本类别

各支付服务类别的资本要求

初始资本按服务类别确定,具体见《规则手册》第3章表格:支付服务2(a)至2(e)为EUR 125,000,仅提供汇款服务为EUR 20,000,仅提供支付发起服务为EUR 50,000。最终要求取决于拟议运营模式中的服务和活动。

电子货币发行适用同一法律和《规则手册》下的EMI路径,初始资本为EUR 350,000。业务模式是否需要EMI牌照取决于储值与支付处理之间的区别,详见马耳他EMI与支付机构对比

持续自有资金须为初始资本与方法B计算结果中的较高者。方法B是《规则手册》的默认方法:以前一年支付业务量十二分之一的分段金额为基础,按4%至0.25%的递减比例计算;仅提供汇款服务的机构再乘以0.5。MFSA可要求改用方法A(固定管理费用的10%)或方法C,并可将金额上下调整20%。EMI则须持有EUR 350,000或平均未偿电子货币的2%,取较高者。自有资金至少75%须为CET1,支付发起服务申请人还须按照第1章附件II投保专业责任险。

客户资金保障

直接客户资金保障安排

该法第10B条、《资金保障法规》(S.L. 376.04)和第3章要求,对从支付服务用户收到的每一欧元实施保障。采用存款方式时,资金须存放于在欧盟成员国获授权的信贷机构,或第三国信贷机构在马耳他的分支机构。保障账户直接以牌照持有人的名义开立。

其他方式同样有明确要求:投资于欧盟政府或中央银行的上市债务工具(或经MFSA批准的同等工具),或者从集团外的欧盟授权保险公司或信贷机构取得保险单或同等保障。通过代理人收到的资金,自代理人接收时即计入保障范围。

运营实质

马耳他本地管理与运营实质

第1章要求马耳他金融机构在马耳他开展部分业务,并证明具备当地管理和运营实质。第3章适用双人管理原则:业务须由至少两名担任执行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士从马耳他实施有效管理。

适当性评估涵盖每名合格股东、受益所有人、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MLRO和合规官 - 机构易手时也会重新评估这些人员。就人员配置而言,具体要求如下:

第3章人员规则

最低人员配置要求

  • 至少三人的董事会

    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至少一名成员居住在马耳他。

  • 两名在马耳他的实际管理人员

    业务须由至少两名执行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从马耳他实施有效管理。

  • 一名合规官

    必须任命,并须独立于日常运营。

  • 一名MLRO

    按照FIAU实施程序任命;《规则手册》本身并未规定MLRO必须居住在马耳他。

  • 独立内部审计

    作为常设职能纳入控制框架。

已公布的流程

第1章规定的五个阶段

2025年10月14日更新的《规则手册》第1章规定了现行申请路径。法定决定期限为收到完整材料后三个月。MFSA《授权流程服务章程》还设定了工作目标:《金融机构法》项下申请的初步审查反馈应在六周内提供,每轮回复的处理目标为二十个工作日。

全流程时间取决于业务模式、材料质量、问题回复以及牌照颁发前条件的完成情况。

第1章流程

从首次会议到开始营业

  • 初步会议

    必须召开,并至少提前十个工作日提交演示材料,包括集团结构、资金流图、三年预测、马耳他组织架构、DORA准备情况和客户资金保障安排。

  • 申请

    申请按照第1章附件I并以EBA的PSD2授权指南为基础,通过MFSA授权流程提交。

  • 原则性批准

    牌照颁发前条件 - 最终公司章程文件、已签署的外包协议、经审计的资本确认和关键职能任命 - 须在最长六个月内满足,否则原则性批准失效。

  • 牌照颁发

    随后满足营业前条件:在取得准予营业函之前,须签署客户资金保障银行聘用函、提交董事会声明并配备到位的人员。

  • 营业后阶段

    后续条件可能再持续六至十八个月,包括涵盖前十二个月运营情况的独立内部审计报告。

由2024年第366号L.N.替代的S.L. 376.03

法规规定的费用

法规规定的费用
项目 金额
申请 - 仅支付服务(一项第2类活动) EUR 10,000(第3(1)(a)条)。
申请 - 支付服务加电子货币(均为第2类活动) EUR 15,000(第3(1)(b)-(c)条)。
牌照变更 - 增加活动 适用申请费扣减25%(第3(2)条)。
牌照变更 - 减少活动 EUR 1,000(第3(3)条)。
年度监管费 - 支付机构 EUR 25,000,另加总资产的0.02%或支付交易总额的0.0003%,取两者较高者;浮动部分上限为EUR 250,000(第4(3)条)。
年度监管费 - 支付服务加电子货币 EUR 35,000,另按取较高者公式计算,其中包括日均未偿电子货币的0.01%;同样以EUR 250,000为上限(第4(5)条)。
首年监管费 固定部分按牌照颁发日至年末的期间按比例计算,并在颁发时支付(第4条和第5(1)条)。
付款机制 分两期支付,日期为1月1日和7月30日;费用不予退还(第5(2)条、第6条)。

现行费用表

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的费用

现行费用表自2025年1月1日起适用。支付服务和电子货币发行是两项第2类活动。申请费为EUR 10,000还是EUR 15,000,年度最低费用为EUR 25,000还是EUR 35,000,取决于机构获准开展其中一项还是两项活动。

日后增加电子货币业务按牌照变更处理,费用为适用申请费扣减25%。上述政府费用均为法规规定金额;SKY7服务费应询报价。

收购路径

第9条:控制权变更须事先批准

收购马耳他支付机构适用第9条,核心要求是事先批准。收购或处置合格持股 - 按CRR定义,即资本或投票权达到10%,或能够施加重大影响 - 或跨越20%、30%或50%的门槛,或使该机构成为或不再是您的子公司,均须在交易前取得MFSA批准,并以书面通知说明拟持有的权益规模。

《规则手册》还要求,牌照持有人的合格持股或受益所有权结构发生变化前须取得批准。MFSA将评估新所有人的适当性,同时由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协调出售、合并、重组或资本变动的审批。

如果收购会使机构成为收购方的子公司或受其控制,第9(2)条允许MFSA通过牌照申请框架评估该请求。因此,取得控制权的买方应按照申请人的标准准备运营实质、人员配置和运营方案。我们在第9条指南中逐一说明各项门槛和流程。

交易须在MFSA批准后完成,SPA和托管机制应体现这一先决条件。第9条并未规定持股审批的法定决定期限,因此交易计划应采用个案时间表。有关路径取舍,请参阅收购EMI还是重新申请

当前在售标的

现成机构收购项目的呈现方式

我们当前受托出售的马耳他现成授权支付机构(API)出售项目依据本页规则编制,包括第9条审批工作流、有来源依据的数据以及应询报价。收购计划围绕适用的所有权门槛和MFSA对买方的评估制定。

欧洲通行权

覆盖欧盟和欧洲经济区的PSD2服务

马耳他支付机构牌照依据《金融机构欧洲通行权法规》(S.L. 376.07)享有欧洲通行权:可根据服务自由原则、通过分支机构或代理人在其他欧盟和欧洲经济区国家提供支付服务。程序已有明确规定 - MFSA应在一个月内将完整的通行通知转交东道国监管机构,与PSD2第28条一致。

这些权利覆盖欧盟和欧洲经济区。计划在英国、瑞士或其他市场开展业务的企业,需要另行办理适用的当地准入路径。对于欧洲收入布局,马耳他为协调跨境扩张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基地。

MiCA提示

MiCA规划与EMI路径

电子货币代币发行与EMI路径衔接:第3章通过特别规定将EMT发行人纳入MiCA第四编。2025年3月的修订还要求,外包和客户资金保障安排的变更须在生效前六十日通过LH Portal申报。如果代币已纳入业务规划,应在牌照方案中加入EMI路径。

现行框架

近期更新与下一阶段欧盟框架

近期更新的先后顺序十分重要,因为大多数二手资料早于这些变化:第3章于2024年10月整合持续性要求;费用表于2025年1月1日更换;MiCA规则手册和《规则手册》修订于2025年3月发布;《2025年第XI号法案》于5月修订Cap. 376,将ICT事件报告纳入DORA;第1章则于2025年10月14日取代2019年的申请规则。

欧盟PSD3/PSR方案预计将更新该制度所依托的PSD2基础。马耳他目前尚未出台转化实施文件,因此现有项目继续适用Cap. 376及《规则手册》的相关章节。

常见问题

马耳他支付机构牌照常见问题

直接回答运营方最关心的问题。如果这里没有您的问题, 直接咨询我们

01 取得MFSA支付机构牌照需要多长时间?

第5(2)条规定,自收到完整申请或所需资料提交之日起三个月,以较晚者为准。《服务章程》的目标是在六周内给出初步审查反馈。全流程所需时间取决于申报材料、回复轮次以及适用条件的完成情况。

02 马耳他支付机构牌照费用是多少?

根据自2025年1月1日起修订的S.L. 376.03:申请支付服务牌照的费用为EUR 10,000,最低年度监管费为EUR 25,000,另加按业务量计算且上限为EUR 250,000的浮动部分。加入电子货币业务后,两项费用分别升至EUR 15,000和EUR 35,000。初始资本另行计算,按服务类别为EUR 20,000至EUR 125,000。SKY7服务费应询报价。

03 马耳他支付机构需要多少资本?

支付服务2(a)-(e)需要EUR 125,000,仅提供支付发起服务需要EUR 50,000,仅提供汇款服务需要EUR 20,000 - 第3章表格与PSD2最低要求一致。持续自有资金须为上述金额与按支付业务量采用方法B计算结果中的较高者;电子货币发行人须持有EUR 350,000或平均未偿电子货币的2%,取较高者。

04 可以收购马耳他支付机构而不重新申请吗?

可以 - 通过第9条控制权变更程序办理:在达到合格持股、20%、30%、50%及子公司门槛时,须事先取得MFSA批准,新所有人还要接受适当性评估。对于取得控制权的收购,第9(2)条允许MFSA采用牌照申请框架,因此买方应按照申请标准准备治理、运营实质和运营计划。

05 马耳他支付机构牌照可以通行欧盟吗?

可以 - 牌照依据S.L. 376.07享有PSD2欧洲通行权,可通过跨境服务、分支机构或代理人在其他欧盟和欧洲经济区国家开展业务,MFSA会在一个月内将通知转交东道国监管机构。其他市场须采用当地适用的准入路径。

06 支付机构可以发行电子货币吗?

不能。电子货币发行属于第三附表活动,仅限获准开展该活动的持牌机构;EMI可以提供全部支付服务,支付机构则须先完成牌照变更方可发行电子货币。升级按牌照变更办理,费用为适用申请费扣减25%,资本要求提高至EUR 350,000。

07 马耳他制度近期有哪些变化?

费用于2025年1月1日更新(申请费EUR 10,000,监管费从EUR 25,000起);《规则手册》第1章于2025年10月14日重写申请流程;2025年3月的MiCA修订增加了提前60日通知要求;欧盟PSD3/PSR方案仍待完成,马耳他尚未出台相关实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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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告诉我们您计划提供哪些支付服务、团队设在哪里,以及是否计划开展电子货币业务。我们会说明适用的资本类别、2025年费用表对预算的影响,并判断新申请还是收购现有机构更适合您的业务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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