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机构图谱
MFSA负责金融授权与监管;欧洲央行负责银行共同程序;FIAU负责AML/CFT;马耳他中央银行履行中央银行及支付系统职能。
马耳他 - MFSA、FIAU、中央银行及欧洲央行监管图谱
马耳他金融服务管理局设有广泛的授权目录,涵盖银行、金融机构、投资、基金、保险、养老金、行政管理及MiCA业务,并与FIAU和欧元区有关机构并行履职。本资料梳理截至2026年7月的重要许可类别、法律地位与准入审查标准。

路径要点
MFSA负责金融授权与监管;欧洲央行负责银行共同程序;FIAU负责AML/CFT;马耳他中央银行履行中央银行及支付系统职能。
银行、支付、投资、基金、保险、信贷、加密资产、行政管理及养老金
按具体活动适用《银行法》《金融机构法》《投资服务法》《保险业务法》《退休养老金法》《公司服务提供商法》《信托与受托人法》及MiCAR。
完全协调的授权通过针对具体服务的通知程序使用,境内豁免、除外规定及注册仍按其法定范围生效。
MFSA申请费和年度监管费依照现行行业规则手册及收费表收取,金额因许可证类别和服务而异。
监管摘要已审阅至2026年7月
先明确监管边界
MFSA目录分别列明信贷机构、提供支付或电子货币服务的金融机构、投资服务机构、市场运营商、基金、保险机构、养老金机构、公司服务提供商、受托人及MiCA实体。即使MFSA是共同监管机构,每一类别仍受各自的马耳他法律和规则手册管辖。VFA历史记录须与具体MiCAR CASP服务及当前名册状态相对应。协调后的马耳他授权可支持通过MFSA完成通知的服务在欧洲经济区开展业务,而境内豁免、CSP身份、受托人身份及其他注册仍具有各自的法定效力。
当前在售目录
可售情况会发生变化。名录中的实体仍须接受许可、监管历史及拟任控制人尽职调查。
许可类别
| 类别 | 正式监管文书 | 活动与除外规定 | 准入、资本与覆盖范围 |
|---|---|---|---|
| 吸收存款与银行业务 | 根据马耳他《银行法》第371章,经欧洲央行与MFSA共同程序取得的信贷机构许可证 | 仅可在获授权的银行业务范围内吸收存款或其他可偿还资金,并以自有账户发放信贷。附属支付或投资服务也必须登记在许可范围内。 | CRR、《银行法》及MFSA银行规则规范资本、流动性、治理和合格持股。欧洲央行作出授权决定,MFSA担任国家主管机关。 |
| 全面支付服务与电子货币 | 根据《金融机构法》取得的支付服务或电子货币金融机构许可证 | 提供许可所载的PSD2服务,包括适用的账户服务、支付执行、收单、支付工具、汇款、支付发起或账户信息服务。 | 初始资本依PSD2服务档位为EUR 20,000、EUR 50,000或EUR 125,000;EMI初始资本为EUR 350,000。持续自有资金、客户资金保护、安全及DORA要求依照国家法律执行。 |
| 小型、受限及注册支付路径 | AISP注册及《金融机构法》明确提供的任何有限或豁免金融机构路径 | 仅可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服务及地域范围内采用简化的境内活动、豁免、除外规定或注册路径。 | MFSA《金融机构规则手册》及名册决定是否存在简化路径,并记录其服务和地域范围。 |
| 投资服务 | 根据《投资服务法》取得并载明MFSA类别及服务范围的投资服务许可证 | 仅在获准服务范围内进行交易、执行、接收和传递订单、提供建议、管理投资组合、承销或运营交易场所。托管权及客户资金权限另行管控。 | 初始资本和自有资金取决于IFR/IFD类别及获准服务。客户资产、行为规范、治理以及恢复或有序退出义务按业务模式适用。 |
| 基金与集合投资 | MFSA规则下的UCITS、PIF、AIF、NAIF、基金管理人、AIFM、行政管理人及存管人授权或通知 | 管理UCITS或AIF,在法律允许时提供行政管理或担任存管人,并在完成所需批准或通知后营销基金。管理人授权与产品批准相互独立。 | 管理人资本及额外自有资金或职业责任资源依照UCITS/AIFMD及国家法律确定。准入后仍须遵守存管、委托、估值及营销规则。 |
| 保险与中介服务 | 保险或再保险机构、自保公司、保险管理人及中介机构授权或注册 | 承保获授权的人寿、非人寿或再保险类别,或在中介机构注册范围内分销保险。风险由获授权的保险公司或再保险公司承担。 | 保险机构适用Solvency II的SCR/MCR、治理及适当人选要求。中介机构适用国家注册、胜任能力及职业赔偿框架。 |
| 信贷与另类融资 | 根据适用法律及欧盟法规取得的金融机构贷款、租赁、保理、众筹或信贷服务授权 | 开展指定的消费信贷、抵押贷款、租赁、保理、众筹、信贷服务或其他贷款活动。每条路径均有自身的行为规范及地域边界。 | 《金融机构法》和MFSA规则区分支付机构、贷款机构及其他金融机构;资本与治理要求依具体活动确定。 |
| 加密资产与仅限AML的历史路径 | MiCAR下的MFSA CASP或ART发行人授权、EMT白皮书通知及第60条金融实体通知 | 提供第63条授权所列或第60条通知涵盖的MiCAR服务;历史AML注册仅保留其历史状态。 | MiCAR保障要求采用EUR 50,000、EUR 125,000或EUR 150,000服务类别及固定间接费用测试。马耳他的MiCA最长期过渡期已经结束;当前服务提供商须取得MiCAR授权或完成通知。 |
| 信托、公司与受信服务 | 根据CSP及信托相关法律取得的公司服务提供商授权以及受托人或受信人授权 | 在国家法律设定许可证或注册要求时提供信托、公司、受信或受监管行政管理服务。一般公司设立适用相应商业与专业服务框架。 | CSP及受托人许可设有类别、胜任能力、治理、职业赔偿及AML要求,投资与银行服务则分别适用各自路径。 |
| 养老金与退休计划 | 根据《退休养老金法》取得的退休计划、退休基金及退休服务提供商许可证或注册 | 在获批准的计划及投资规则范围内运营或管理职业或个人退休安排,并分别记录产品、管理人及审慎批准。 | 计划资产、管理人、托管人、治理及报告须遵守MFSA养老金规则和相关载体的批准条款。 |
| 市场与基础设施 | MFSA资本市场、交易场所、CSD及其他市场基础设施授权或认可 | 依据相关授权或认可运营受监管市场、MTF/OTF、CSD、CCP或其他基础设施;招股说明书审批适用独立的产品与披露路径。 | 资本和组织资源要求取决于基础设施类型,并受相关欧盟法规、国家市场法律和现行收费表约束。 |
| 博彩服务与关键博彩供应 | 《博彩法》框架下由马耳他博彩管理局另行授予的B2C或B2B许可证、特许权、认可、许可、证书或附属批准 | 在MGA范围内向玩家提供博彩服务或提供关键博彩供应,并将金融服务对应至相应的MFSA许可。 | 有关第1至第4类、B2B供应、陆基路径、认可通知、许可、证书、资本、费用、系统、关键职能及控制人变更,请参阅单独的马耳他MGA资料。 |
准入条件
《银行法》《金融机构法》《投资服务法》以及保险、养老金、CSP、受托人和MiCA框架分别规定合资格申请人。在适用情况下,注册办事处和总办事处必须设于马耳他,企业还须证明在当地具有实际管理和控制,而非仅作名义注册。MFSA对合格股东和控制人使用公司问卷,对实益拥有人、管理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使用个人问卷,并辅以行业附件。商业计划和财务模型必须与资本、治理、AML/CFT及FIAU义务、客户资金保护或客户资产、ICT及DORA、外包、投诉、事件和有序退出安排保持一致。基金、保险公司、受托人或CASP还须提供各自的托管、估值、偿付能力、受信义务或加密资产证据。申请费和监管费,包括任何浮动征费,均依照该类别现行MFSA收费表确定。
面向监管机构的流程
MFSA是共同监管机构,但其问卷、行业附件及最终许可证条件会因法定类别而有显著差异。
阶段01 - 监管边界
将产品、客户和资金流分别对应至负责金融授权与监管的MFSA、负责银行共同程序的欧洲央行、负责AML/CFT的FIAU,以及履行中央银行和支付系统职能的马耳他中央银行。识别每项主要及附属许可、除外规定和跨境市场。
在范围备忘录中,应明确区分MFSA金融许可、FIAU AML/CFT义务、欧洲央行银行程序及马耳他中央银行的系统职能。
阶段02 - 申请人与证据
设立符合资格的马耳他申请实体,并为所有人、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职能人员填写适用的公司、个人及行业问卷。
商业计划应与相关MFSA规则手册、FIAU控制措施、资本计算方法、客户资金保护或托管模式、技术及现行类别收费表相衔接。
阶段03 - 监管评估
提交特定类别的申请材料,答复后续问题,并在拟议马耳他业务发生变化时更新所有受影响的问卷、预测和政策文件。
审查时间取决于法定路径、材料完整性及任何必要的第三方或欧洲机构意见;应将公布的目标时限作为规划参考。
阶段04 - 启动与监管
启动前,应根据MFSA名册核实确切的许可证类别、服务清单、获批人员、条件、持续费用、监管申报以及任何欧洲经济区通知。
FIAU义务以及银行、支付计划、托管人或保险公司的商业准入流程,均独立于MFSA的授权决定而持续适用。
取得授权后
MFSA的审慎与行为监管同FIAU的AML/CFT监测并行。信贷机构和金融机构维持资本或自有资金及客户资金保护;投资公司和基金机构核对客户资产与估值;保险公司和退休计划报告偿付能力与治理情况;CSP、受托人和CASP遵守各自的行为规范及受信控制要求。审计、制裁、投诉、事件、外包及DORA仍是持续义务。欧洲经济区覆盖范围取决于适用的马耳他许可及已完成的通知,而豁免、VFA历史或专业注册仍按其法定范围生效。自2026年3月2日起,特定电子货币代币的托管或转账亦适用PSD2。合格股东、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或业务模式的变更可能需要MFSA或欧洲央行事先评估。收购尽职调查会将MFSA名册及FIAU状态与申报、资本、客户资产、检查、整改和合同进行比对。
一手资料
银行、投资、资本市场、保险、养老金、金融机构、加密资产、CSP及受托人申请的正式资料 - mfsa.mt。
PI、EMI、贷款及其他金融机构许可、资本、治理和持续规则的正式资料 - mfsa.mt。
CASP、ART、EMT及跨境要求的正式资料 - mfsa.mt。
适用于马耳他义务主体的正式AML/CFT控制措施及行业指南 - fiau.gov.mt。
MFSA授予金融许可;欧洲央行参与银行授权,FIAU负责AML/CFT职能,马耳他中央银行保留支付系统和货币职责。
支付机构获准提供列明的支付服务,发行电子货币则适用EMI文书。注册、小型及除外路径各有相应法律效力。
协调授权采用正式通知程序;境内豁免、除外规定及历史AML注册仍按其法定范围生效。
当前加密资产服务使用MFSA或其他欧盟MiCAR授权,或提交第60条通知。历史VFA框架须按具体服务与现行路径逐项对应。
可以买入公司股份,但许可仍归属于公司。拟任控制人必须完成适用的合格持股或控制权变更程序,第三方关系则须另行确认。
经SKY7顾问团队审阅。最近审阅日期:2026年7月11日。监管说明以2026年7月为准。本页面仅提供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监管、税务、投资或财务建议。在依据任何许可、资本或市场准入说明采取行动前,请核实现行法律、监管机构名册、申请表、收费表及过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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