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况
咨询总结明确新许可制度的方向
2026年5月26日,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在收到51份意见书后公布咨询总结。市场整体支持有关政策方向。拟议的虚拟资产顾问制度将参照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的范围,而虚拟资产管理制度将参照第9类资产管理的相关概念。
有关建议仍处于立法阶段。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和证监会拟敲定AMLO修订内容,并于2026年提交法案。生效日期将于日后确定,实施时间将考虑市场所需的调整期。
监管机构事实
拟议商业边界
虚拟资产顾问服务
涵盖通过各类沟通渠道就购入或处置虚拟资产提供业务意见,以及提供旨在协助作出相关决策的分析或报告。
虚拟资产管理
涵盖为他人全权管理虚拟资产投资组合,包括基金和委托管理账户,拟议制度不设最低规模门槛。
财政资源
对于管理公司,若不持有客户资产,拟议要求为10万港元速动资金;否则须具备500万港元缴足股本和300万港元速动资金。
托管安排设计
私人基金可使用全球各地的合资格托管人;如无法获得合资格托管服务,拟议制度要求实施稳健的控制措施。
受影响对象
顾问、管理人及现有持牌集团应尽早准备
有关范围适用于提供投资性质虚拟资产建议、以服务形式发布面向决策的分析,或全权管理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的企业。现有证监会持牌法团、注册机构、基金管理人,以及正在构建香港数字资产业务方案的集团,应将其现有许可、客户资产模式及人员配置与拟议的独立AMLO制度进行比较。
咨询总结亦将面向香港公众的主动营销纳入预期适用范围。因此,与服务实质及目标市场相比,所在地和渠道标签的重要性将会降低。
对企业的影响
顾问与管理成为不同的业务设计决策
同时提供研究、建议和全权投资组合服务的集团,应在产品规划中区分这些服务。每条业务线均需要独立的客户流程、委托条款、负责人员、利益冲突控制及财政资源分析。基金管理人还需要建立与所使用资产和市场相匹配的托管模式,包括支持任何自行托管安排的依据。
有关当局计划设立独立AMLO发牌制度,以取代目前适用于相关现有中介机构的条款及条件模式。拟议过渡安排采用明确生效日,并为现有持牌或注册服务提供者提供加快申请程序。
SKY7观点
现在建立目标牌照档案,再与法案衔接
尽管最终条例和生效日期仍待确定,目前方向已足够清晰,可用于商业规划。集团可决定在香港模式中纳入顾问服务、全权管理或两者兼备,并开始整理运营依据,包括服务定义、客户类型、投资组合决策权限、托管、负责人员、治理和资本。
现有持牌集团亦应保存可能支持其使用加快申请路径的事实资料。高效的顺序是依据咨询总结设计业务,按拟议财政资源水平测试经济可行性,并在法案及详细监管要求公布后更新申请档案。
当前行动
在立法出台前做好业务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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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意见提供与全权管理
将每项建议、研究成果、交易决策及投资组合委托对应至拟议的顾问或管理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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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申请人架构
确定香港实体、现有证监会监管状态、负责人员,以及计划业务组合所需的财政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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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托管架构
记录合资格托管人、资产所在地、控制权归属,以及任何例外自行托管使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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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进整套立法文件
在法案、详细规则、费用、申请程序及生效日期公布后更新计划。
SKY7指南
将拟议制度纳入香港监管版图
一手证据
官方来源
来源核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