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
依据第273号法案取得OCIF授权,开展获批的国际金融活动
路径要点
依据第273号法案取得OCIF授权,开展获批的国际金融活动
OCIF还监管银行、信托、汇款、抵押贷款、融资及其他非存款类业务
OCS公布第1至第6类国际保险及再保险机构,各类别具有特定业务权限
波多黎各监管资格与适用的美国联邦银行、AML、证券及商品法律并行适用
虚拟资产业务模式依照MSB、汇款、证券、商品及托管规则进行分类
第273号法案、银行、保险及其他类别分别适用不同的资本和资产保障测试
OCIF牌照的地域效力以波多黎各法律及其牌照条件规定的范围为准
监管状况审阅截至2026年7月11日
监管边界
经修订的2012年第273号法案《国际金融中心监管法》规定,获OCIF授权的国际金融实体只能开展该法案及其许可证批准的活动。申请人、获准客户、交易对手、存款或信贷、受托活动及其他服务均须处于法定及牌照范围内。依据《波多黎各激励法典》适用的税务待遇,与OCIF授权的活动分开评估。
波多黎各还依据各自专项法规向商业银行、信托公司、汇款机构、融资公司、抵押贷款机构、金融中介机构、租赁公司、支票兑现机构、典当行及小额贷款提供商发牌。联邦法律仍然适用。FinCEN MSB注册确认联邦AML资格,OCIF则提供适用的本地经营许可。运营模式需要统筹评估SEC注册、FINRA会员资格、本地汇款与放贷资格,以及联邦银行、制裁或商品监管义务。
许可图谱
| 许可类别 | 监管机构与许可工具 | 活动与排除事项 | 资格、资本与控制权 |
|---|---|---|---|
| 商业银行与吸收存款 | OCIF根据波多黎各银行法颁发的商业银行牌照或特许,并视情况具备FDIC、美联储或其他联邦监管状态 | 吸收存款并提供获批的银行服务;联邦保险和准入须另行决定,其他受监管业务可能需要额外许可 | 波多黎各机构或获准分行、适格发起人、控制人及管理层、商业计划、治理、本地运营,以及审慎资本和流动性 |
| 国际金融实体 | OCIF依据经修订的2012年第273号法案《国际金融中心监管法》颁发的许可和牌照 | 仅开展法案列明并经OCIF批准的国际金融活动,同时遵守客户、交易对手及交易限制 | 在波多黎各设立或取得经营资格的实体、具备实际运营基础的办公室和雇员、获批所有者及高级职员,以及符合现行法案和OCIF条件的实缴资本与无产权负担资产 |
| 原有国际银行实体 | 现有实体依据原国际银行中心框架接受OCIF监管的状态;当前可用性及转换安排须向OCIF核实 | 活动及限制以原有牌照和修订为准;新申请人采用经OCIF确认的现行第273号法案框架 | 收购前对原始监管文件、修订、资本、存款、客户、联邦资格及任何转换或既有权利保留条件开展尽职调查 |
| 信托公司与受托业务 | OCIF依据波多黎各金融机构法规颁发的信托公司牌照;第273号法案实体的获批范围须包含受托活动 | 在牌照范围内担任受托人或履行受信义务;公司设立及国际金融活动遵循登记的业务范围 | 符合资格的波多黎各实体、适格所有者及管理层、受托业务能力、客户资产隔离、内部控制、资本及任何联邦或税务监管要求 |
| 汇款与支付服务 | OCIF依据波多黎各货币服务企业框架颁发的汇款机构牌照,并在联邦法律适用时办理FinCEN MSB注册 | 在OCIF牌照范围内接收和汇出资金或货币价值,同时取得适用的FinCEN注册并履行联邦AML义务 | 符合资格的本地实体、按要求向NMLS或OCIF申报、所有者及控制人、保证金、允许投资、AML/CFT、网络安全及消费者保护控制 |
| 支票兑现、货币与支付工具 | OCIF依据适用的波多黎各法规,在相应的支票兑现或货币服务类别下颁发的牌照 | 开展持牌兑现或相关活动;存款、放贷、虚拟资产托管及更广泛的汇款业务分别适用相应许可 | 本地企业、适格所有者及管理人、保证金及财务状况、AML和交易控制、营业地点、信息披露及当前续牌要求 |
| 融资、小额贷款、租赁与典当 | OCIF依据相关法规向融资公司、小额个人贷款机构、动产租赁公司或典当商颁发的牌照 | 在相应类别内提供或安排信贷、租赁或接受质押财产;存款及银行业务采用相关存款机构路径 | 波多黎各实体、所有权及管理层审查、适用时的最低资产或保证金、合同、利率及费用合规、投诉、记录和AML控制 |
| 抵押贷款机构与中介机构 | OCIF根据业务模式向商业抵押贷款机构、抵押贷款银行、经纪商或金融中介机构颁发的相应牌照 | 在所选类别内发起、经纪、资助或服务获批的抵押贷款或中介业务;银行业务适用其专门特许 | 适用时提交本地及NMLS申报、配备合资格负责人、满足净资产及保证金要求,并建立仓储和服务控制、信息披露、审计及消费者合规机制 |
| 证券经纪、投资咨询与市场业务 | 联邦法律要求时办理SEC注册并取得FINRA会员资格,同时完成由OCIF管理的波多黎各证券注册或适用豁免 | 在联邦及本地资格范围内开展经纪交易商、投资顾问、发行或市场活动;银行、保险及汇款业务分别适用相应许可 | 符合资格的公司、Form BD或投资顾问申报、适用时加入FINRA、登记负责人、资本、托管、账簿、监督及本地通知或注册 |
| 投资公司、私募股权与基金 | 视情况取得波多黎各投资公司或私募股权注册及相应税务状态,并依据SEC《投资公司法》或《投资顾问法》进行分析 | 依据本地及联邦法律运营或管理符合条件的基金架构,管理人须同时持有适用的投资业务资格,并结合任何激励法令 | 基金及管理人架构、发行文件、合资格投资者、治理、估值、托管、审计、投资顾问资格及资本或净资产要求 |
| 本地保险与保险中介 | OCS依据《波多黎各保险法》向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经纪人、代理人或其他中介机构授予的授权 | 通过获授权的风险承保主体承保获批险种,并由持牌保险代理角色分销产品 | 波多黎各保险人或获准分行、适格控制人及高级职员、精算和风险职能、保证金、准备金、风险资本及当前OCS费用 |
| 国际保险与再保险 | OCS依据国际保险中心框架,向第1、2、3、4、5或6类国际保险公司或再保险公司授予的授权 | 根据类别取得自保、协会自保、财产与意外险、不受限制的财产与意外险、人寿与伤残险或风险证券化权限 | 波多黎各实体、获批所有者及高级职员、商业计划、管理人及服务提供商、特定类别的资本和盈余、保费与盈余比例限制及费用 |
| 虚拟资产服务 | 按具体活动确定的路径,视情况结合FinCEN MSB注册、OCIF货币传输许可、SEC或CFTC监管状态以及联邦制裁规则 | 交易、转移、托管、代币及衍生品活动遵循其对应的本地和联邦实质性监管依据,并在获批范围相关时适用第273号法案 | 适当的本地与联邦实体资格、所有者及管理人、AML/CFT、网络安全、托管、信息披露、资产保障、资本、保证金及允许投资分析 |
| 养老金、公司服务与博彩 | 专业企业服务框架、受监管资产管理所依托的金融许可,以及波多黎各主管机关规定的博彩路径 | 公司行政管理、养老金服务及博彩业务分别适用与其服务相匹配的专业、信托、保险、投资或博彩资格 | 分析实际服务、ERISA和本地计划规则、专业及税务要求,或单独评估博彩申请、所有权、系统和财务控制 |
准入资料
OCIF审查发起人、直接和间接所有者、资金来源、董事、高级职员、专业能力、财务状况及拟设机构的可行性。第273号法案还要求提供波多黎各办公室和实际运营方案、允许活动清单、客户及交易对手分析,以及法定资本和无产权负担资产状况的证明。其他类别还可能要求保证金、净资产、营业地点、合资格人员、消费者文件或NMLS资料。OCS申请人还须提供精算、再保险、理赔及偿付能力证明。
联邦监管架构必须同步设计。存款模式可能需要接受FDIC和美联储分析。汇款业务可能需要FinCEN及本地资格。证券和衍生品业务可能需要SEC、FINRA、CFTC或NFA资格。OFAC制裁及联邦AML义务独立适用。因此,资本要求取决于具体类别:第273号法案要求、银行审慎资本、汇款机构保证金、经纪交易商净资本及OCS保险人盈余不能相互替代。以现行官方规则及牌照条件为准。
申请流程
将存款、信贷、支付、证券、保险、虚拟资产及客户逐一对应至各项本地和联邦资格。
选择所需的波多黎各实体、办公室及人员,并记录控制人、资金来源、董事、高级职员和集团架构。
准备商业计划、资本方法、治理、AML/CFT、网络安全、资产保障、消费者保护、审计、恢复安排及服务提供商证明。
按适用情况使用当前OCIF、OCS、NMLS及联邦表格,并分别处理各主管机构的审查与条件。
缴足资本和保证金,任命获认可人员,完成系统及报告安排,并在开展活动前核实最终的本地和联邦资格。
持续监管
持续义务可能包括维持资本和资产、经审计财务报表、本地及联邦申报、AML/CFT和制裁报告、消费者信息披露、投诉处理、网络安全、事件通知、资产保障、保险准备金及监管检查。第273号法案实体必须始终在获批活动、客户及条件范围内运营。新增支付、证券、信托或数字资产服务时,须重新审查监管边界,并在启动前取得所有必要许可。
所有权、控制人、董事或关键管理层的变更须遵循OCIF、OCS及任何联邦批准或通知程序。股权收购会使许可继续保留在实体内,其负债、附加条件及监管记录也会一并保留。尽职调查应核对所有登记册、原始牌照、修订、税务法令、资本、客户负债、联邦资格、代理行关系、投诉及未完成整改事项。原有国际银行资格尤其需要按照现行第273号法案框架核实。
一手资料
OCIF的官方牌照页面、法规、表格及登记册适用于存款机构、第273号法案实体及非存款金融机构。
包括修订在内的第273号法案官方合并文本规定允许活动、资本、本地实际运营要求及监管权力。
OCS公布《保险法典》、国际保险类别、申请要求、资本规定及现行登记册。
FinCEN、FDIC、美联储、SEC、FINRA、CFTC、NFA及OFAC的资料分别规范其对应的联邦监管要求。
常见问题
该实体是获准开展其OCIF许可证所载活动的国际金融实体。存款、客户及联邦资格范围须依据法案和牌照确定。
激励法令处理税务待遇。运营模式则根据其活动分别适用相应的OCIF、OCS及联邦资格。
FinCEN确定联邦MSB及AML资格,OCIF则提供适用的波多黎各经营权限、保证金要求及本地要求。
该模式根据其具体功能,依照汇款、第273号法案、证券、商品、AML、制裁及托管规则进行分类。
实体继续持有其许可,新任控制人及管理人须完成所有适用的本地和联邦程序,并承接目标实体的监管历史。
由SKY7顾问团队审阅。最近审阅日期:2026年7月11日。监管说明以2026年7月的情况为准。波多黎各第273号法案、原有国际银行制度及联邦监管框架均需结合具体交易核实。本页面仅提供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监管、税务、投资或财务建议。请向各主管机构核实当前牌照、活动、资本、费用、联邦资格及控制权批准情况。
告诉我们您的需求
请提供产品、客户、资金与资产流、所有权、联邦监管触点及波多黎各业务计划。SKY7将梳理OCIF、OCS及联邦监管工作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