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机构
经机构间委员会同意后,由CNBV向IFPE和IFC授予许可
路径要点
经机构间委员会同意后,由CNBV向IFPE和IFC授予许可
墨西哥央行制定支付基础设施及特定业务规则,并与CNBV监管相衔接
CNBV授权证券中介机构,并监管基金、顾问和市场基础设施
CNSF监管保险和担保机构;CONSAR监管AFORE及退休基金
虚拟资产业务依据相关机构的法律基础开展,并取得墨西哥央行要求的任何批准
适用资本金额取决于机构类别、业务活动及审慎监管规则
墨西哥监管身份支持境内业务范围,进入其他司法管辖区则须遵循当地市场准入规则
监管状况复核截至2026年7月11日
监管范围
《金融科技机构监管法》规定了两个以技术驱动的核心专属类别。电子支付资金机构(Institucion de Fondos de Pago Electronico,简称IFPE)可在其获准业务范围内发行、管理、赎回和传输电子支付资金。众筹融资机构(Institucion de Financiamiento Colectivo,简称IFC)可经营符合条件的债权、股权、共同所有权或特许权使用费众筹。经由CNBV、财政部和墨西哥央行参与的法定委员会程序后,CNBV授予许可。提交申请、依据历史过渡安排运营或被列入申请人名单,均反映官方记录所载的相应阶段,只有取得最终许可后方可开始运营。
传统金融监管范围另有独立制度。银行、证券公司、投资基金、普惠金融实体、储蓄合作社、外汇业务机构、保险机构及养老金管理机构分别适用各自的法律。部分SOFOM、兑换中心和汇款机构类别根据其具体法律身份接受有限监管或以AML为重点的监管。运营架构须将公司设立、税务登记和技术合同,与专属业务所需的金融许可结合起来。
许可全景图
| 许可类别 | 监管机构与法律文书 | 业务活动与排除范围 | 资格、资本与控制要求 |
|---|---|---|---|
| 商业银行与存款吸收 | 依据银行业法律取得多元银行机构的联邦授权,并接受CNBV监管及墨西哥银行规则约束 | 在章程范围内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提供获批银行服务;证券、保险和养老金业务分别接受监管 | 墨西哥银行实体、透明的所有权和资金来源、符合适当性要求的董事与高级人员、治理和系统,以及按类别确定的最低资本和风险资本 |
| 普惠金融与储蓄合作社 | SOFIPO及相关大众金融实体须取得CNBV授权;SOCAP身份和辅助监管遵循储蓄与信贷框架 | 按该实体获准的级别和业务范围提供存款、支付及信贷服务,每个类别均有各自的审慎监管范围 | 墨西哥实体、获批的治理与管理安排、适用时的保护基金安排,以及符合现行CNBV规则的运营级别和审慎资本 |
| 电子支付资金 | 经跨机构委员会同意后,依据《金融科技法》取得CNBV的IFPE授权 | 发行、管理、赎回和传输电子支付资金,并开展获批的附属业务;客户资金依据IFPE框架受到保护 | 墨西哥公司、经审查的控制人和管理人员、商业计划、信息安全、资产保护、AML控制,以及按现行ITF规定计算的资本 |
| 众筹 | 依据《金融科技法》,就获准的集体融资模式取得CNBV的IFC授权 | 通过平台促成符合条件的债权、股权、共同所有权或特许权使用费交易;存款及全权委托投资管理分别适用相应许可 | 墨西哥公司、适当的控制人和高级人员、平台治理、利益冲突管理、风险披露、客户资金控制,以及符合适用CNBV规定的资本 |
| 创新模式监管沙盒 | 依据《金融科技法》取得创新模式(modelo novedoso)临时授权,由对基础活动具有管辖权的主管机关授予 | 在获准期限和条件内测试明确批准的创新业务,并可通过单独路径申请永久监管身份 | 明确的测试方案、客户保障、退出计划、风险限额、责任管理人员和财务能力;转为永久监管身份须另行履行法定程序 |
| 支付网络、收单与结算 | 根据支付网络、参与者及支付手段规则,接受墨西哥银行和CNBV的批准、登记或监管 | 运营获批的网络、收单、清算或结算功能;不控制资金的纯技术处理可能不属于金融牌照适用范围 | 按要求设立墨西哥经营机构,具备韧性技术、治理、结算和资金保护安排、竞争合规,以及适用规则规定的财务资源 |
| 汇款与兑换中心 | 依据辅助信贷法律,涵盖范围内的汇款机构和兑换中心须在CNBV登记并接受反洗钱监管;外汇兑换机构(casas de cambio)适用其专门授权程序 | 开展已登记或获授权的汇款或外汇业务;存款、电子货币发行和证券交易分别适用相应许可 | 符合资格的墨西哥个人或实体、实际受益所有人及管理层信息、AML系统,以及现行类别规则规定的任何保证金、资本或运营要求 |
| 证券经纪、交易与市场 | 依据证券法律,经纪交易商、交易所及其他市场基础设施须取得CNBV授权 | 仅在获授权类别及获批业务范围内从事交易、中介、承销、执行或运营基础设施 | 规定的墨西哥法律形式、获批准的股东和高级人员、内部控制、客户资产隔离、技术,以及按类别确定的资本和流动性 |
| 投资顾问、投资组合管理与基金 | 投资顾问、基金运营机构、分销机构及受监管服务提供商须在CNBV登记或取得其授权 | 按照登记的角色提供顾问、管理、分销或基金运营服务,托管与经纪业务适用各自的许可 | 专业胜任能力、利益冲突和行为控制、责任人员、信息披露、估值及托管安排;资源要求依相关证券规则确定 |
| 保险、再保险与担保业务 | 保险及保证机构须取得CNSF授权,中介机构和受监管专业人士须按要求取得授权或完成登记 | 承保或中介获批业务和险种;风险由获授权的保险机构或担保机构承担 | 墨西哥实体或获准分支机构、适当的控制人和管理层、精算与风险职能、技术准备金、偿付能力资本及现行CNSF费用 |
| 退休金管理机构与基金 | 依据退休制度法律,AFORE及退休投资基金架构须取得CONSAR授权并接受其监管 | 在获批架构和投资制度内管理个人退休账户及退休资产 | 符合资格的墨西哥实体、所有权与管理层审查、治理、运营能力,以及CONSAR要求的资本、准备金和投资风险控制 |
| 消费信贷与商业信贷 | 以存款为贷款提供资金时,须取得银行、SOFIPO或其他审慎监管授权;SOFOM ER或ENR身份及消费者规则根据架构适用 | 在实体合法能力范围内提供贷款、租赁或保理;SOFOM ENR依其以AML为重点的CNBV监管身份运营,存款业务则适用存款吸收监管制度 | 正确的公司经营范围、透明的所有权人、合同与消费者控制,适用时完成AML登记,并仅在法律类别要求时满足审慎资本要求 |
| 虚拟资产业务 | 受监管金融机构依据其主体法规行使权限,并就特定虚拟资产取得任何所需的墨西哥银行授权 | 开展明确获准由受监管机构经营的业务,交易、托管和代币发行分别纳入适用的法定监管范围 | 按要求由现有获授权机构开展,资产和业务须获批准,并具备AML、技术、托管和风险控制;资本要求适用母体机构的规则,而非统一的VASP最低标准 |
| 信托、企业服务与博彩 | 信托业务依据其专门法律限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普通公司服务遵循公司法;博彩许可由联邦博彩主管机关负责 | 在特定批准范围内开展受托或博彩活动,托管、支付和投资服务分别确定其适用许可 | 受托业务须使用符合资格的机构并取得相应批准,博彩业务则使用单独的博彩许可;所有权、AML、系统和财务要求依主导法律文书确定 |
准入申请材料
严谨的墨西哥申请应在起草文件前明确专属业务、申请人形式及所有累积适用的许可。CNBV及其他主管机关会评估所有权链、最终实际受益所有人、资金来源、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技术能力及计划的经济可行性。申请材料通常还包括治理、内部控制、AML/CFT、制裁、网络安全、外包、投诉、业务连续性及会计证据。IFPE和IFC申请人必须说明平台架构、客户流程、数据控制,以及客户资金或资产如何保持隔离。
资本要求因类别而异。银行、普惠金融机构、证券公司、IFPE、IFC、保险机构和退休金管理机构采用不同的最低资本、偿付能力、流动性或准备金计算方法。结合支付、外汇、信贷、顾问和托管业务的企业可能需要进行多项计算。所选类别适用现行官方规定和收费表。客户资金、证券、保险准备金和养老金资产分别采用不同的保护及破产隔离机制。
申请流程
梳理资金、信贷、证券、保险、退休金及虚拟资产流,随后确定主管机关,并确认监管身份属于许可、登记还是临时批准。
选择规定的墨西哥实体形式,并记录控制人、实际受益所有权、资金来源、董事、高级人员及集团关系。
根据每项许可准备商业计划、治理、资本计算方法、AML/CFT、网络安全、资产保护、外包、投诉、审计及有序退出证据。
使用主管机关现行表格和系统,缴纳公布的费用并回复补充要求。将技术受理、委员会审查和最终许可作为不同流程阶段分别跟踪。
落实所需资源,任命获认可的高级人员,测试报告和控制机制,并仅在最终法律文书及其条件生效后开始运营。
持续监管
持续义务取决于机构类别,可能包括审慎监管报表、资本与流动性、经审计财务报表、交易及可疑活动报告、消费者披露、投诉处理、网络安全、事件通知、运营韧性测试、受保护资产对账及外包监督。企业增加专属业务前,必须取得许可变更或新的许可。贷款、证券经纪和虚拟资产服务须通过各自对应的许可路径增加。
直接或间接收购、控制权变更、重要股东及关键管理人员变动,须依相关法律履行事先批准或通知程序。许可继续由获授权实体持有,但新控制人仍须通过适当性、资金来源和集团结构审查。尽职调查应核对官方登记册、各项牌照条件、客户负债、受保护资产、监管往来函件及未完成的整改事项。金融科技和支付规则仍在持续变化,因此在提交申请及交易完成时,均须再次核查CNBV和墨西哥央行的现行规定。
一手资料
CNBV资料说明受监管行业、IFPE和IFC专属业务、申请指南及官方登记册。
墨西哥央行的法律和通函规范支付系统、支付工具及特定虚拟资产业务。
CNSF的许可页面、登记册和现行规则规范保险、担保、再保险及中介机构。
CONSAR资料规范AFORE和退休基金;当摘要内容存在差异时,以《联邦官方公报》(Diario Oficial)及合并后的联邦法律为准。
常见问题
该许可涵盖获批的电子支付资金业务。普通银行存款和信贷分别适用各自的许可路径。
受监管机构依据其主体法律开展业务,并就指定资产和业务取得墨西哥央行要求的任何许可。
部分汇款机构、兑换中心和SOFOM类别主要基于AML目的接受登记或监管。官方记录会注明其确切法律身份。
资本要求因机构、业务和风险计算方法而异。应依据所选类别适用CNBV、墨西哥央行、CNSF或CONSAR的现行规定。
许可继续由该实体持有,新控制人和管理层则须完成适用的批准或通知程序,并对承继的义务开展尽职调查。
本页由SKY7顾问团队审核。最近复核日期:2026年7月11日。监管说明以2026年7月为准。墨西哥金融科技、支付和虚拟资产规则仍在持续变化。本页仅提供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监管、税务、投资或财务建议。请向主管机关核实现行法律、官方登记册、许可条件、资本计算方法、收费表及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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