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机构划分
OJK负责银行、资本市场、保险、养老金、融资公司、网络借贷及数字金融资产;BI负责支付服务提供商、支付基础设施、货币兑换,以及划归其监管的货币市场或外汇衍生品。
印度尼西亚 - OJK与印度尼西亚银行监管边界
印度尼西亚由OJK负责金融服务监管,由印度尼西亚银行负责支付系统和外汇职能。加密资产及数字金融资产的监管已于2025年1月10日从Bappebti移交。本专题档案梳理当前监管边界。

路径要点
OJK负责银行、资本市场、保险、养老金、融资公司、网络借贷及数字金融资产;BI负责支付服务提供商、支付基础设施、货币兑换,以及划归其监管的货币市场或外汇衍生品。
2025年1月10日,Bappebti将包括加密资产在内的数字金融资产监管移交OJK,并将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中的特定金融衍生品监管移交BI。
银行、支付、电子货币、外汇、证券、基金、保险、养老金、融资、P2P、众筹、加密资产、托管及行政管理。
资本要求按实体及类别确定,适用银行、支付系统、资本市场、保险、养老金、融资及OJK数字资产法规。
OJK或BI授予的监管资格仅适用于印度尼西亚境内及获批活动;进入其他东盟市场须遵循当地的招揽和设立框架。
监管摘要已审阅至2026年7月11日。
先明确监管边界
OJK监管商业银行和乡村银行、证券公司、投资管理人、资本市场基础设施、保险公司和养老基金、融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公司、微型金融机构、典当企业、P2P借贷、证券众筹,以及数字金融资产和加密资产生态系统。印度尼西亚银行向支付服务提供商和支付系统基础设施提供商发放许可,监管非银行货币兑换商,并负责支付业务及划归其监管的货币市场或外汇衍生品。2025年1月10日,Bappebti正式将包括加密资产在内的数字金融资产监管移交OJK,相关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金融衍生品监管则移交BI。因此,既有Bappebti监管历史须结合当前OJK资格审查。经第23/2025号条例修订并于2026年3月公布的OJK第27/2024号条例,构成当前交易框架。实体的公司、监管沙盒及过渡记录,应与其具体活动对应的现行OJK或BI许可记录一并审查。
许可类别
| 业务类别 | 官方许可依据及主管机构 | 活动范围及除外事项 | 准入、资本及地域范围 |
|---|---|---|---|
| 商业银行、乡村银行及伊斯兰银行 | 依据《银行法》《伊斯兰银行法》及OJK法规取得OJK银行业务许可;BI保留货币政策、宏观审慎及支付系统职能 | 吸收存款、发放信贷,并开展获准的传统或伊斯兰银行业务。融资公司、PJP、加密资产交易商及合作社的业务模式如涉及银行存款,须采用银行许可路径。 | OJK评估法律形式、控股股东、资本、治理、风险、管理层、系统及商业计划。还适用各类别特定的资本、流动性、恢复及存款保险规则。 |
| 支付服务提供商及电子货币 | 依据PBI 23/6/PBI/2021取得印度尼西亚银行PJP许可,覆盖账户信息、支付发起、收单、包括电子货币在内的资金来源管理及汇款服务 | 提供PJP许可中登记的服务组合。电子货币、钱包、收单、支付网关及转账分别适用与其功能相符的服务组合;技术提供商则按其对资金的控制程度分类。 | 非银行申请人必须是印度尼西亚法人,并满足其所属类别的所有权、资本、治理、风险、资金保护、安全、消费者保护及AML/CFT要求。 |
| 支付基础设施 | 依据PBI 23/7/PBI/2021及相关支付系统规则,取得印度尼西亚银行批准或被指定为支付系统基础设施提供商 | 按批准范围运营转接、清算、结算或其他支付基础设施。如同时向终端用户提供PJP服务,支付基础设施须具备PIP资格。 | BI根据基础设施类型,实施系统性影响分类以及所有权、财务资源、治理、韧性、接入、风险、结算和报告要求。 |
| 外汇、汇款及货币市场衍生品 | BI非银行货币兑换商许可、PJP汇款业务范围,以及BI对划归其监管的货币市场和外汇衍生活动授予的许可 | 现钞外汇、汇款或符合条件的PUVA衍生活动,仅可通过相应BI路径开展。加密资产衍生品及资本市场衍生品须依据职权移交后的监管分工确定主管机构。 | 申请人须证明其在印度尼西亚的设立情况、所有人、资本、AML/CFT、交易监测、系统、消费者控制及报告安排。每项产品的标的决定由BI还是OJK主管。 |
| 证券公司、投资咨询、托管及交易场所 | 证券承销商、经纪交易商、投资顾问、托管人、交易所、清算机构及存管机构须取得OJK业务许可或批准 | 在登记的资本市场资格范围内开展承销、经纪、咨询、托管或交易场所运营;技术和众筹注册各自保留其特定服务范围。 | OJK按类别实施所有权、资本、持牌代表、治理、客户资产、行为规范、市场监控、技术及报告要求。 |
| 投资管理及集合基金 | 取得OJK投资管理人许可,并就共同基金、集合投资合同及其他获认可计划取得产品批准或注册 | 完成管理人及产品环节后,可管理投资组合或集合资产并发售计划权益。基金和管理人各自持有相应资格。 | 资本、持牌人员、托管银行、估值、委托、披露、投资限制、适用时的伊斯兰教法控制及定期报告要求,均取决于具体投资计划。 |
| 保险、再保险及保险中介 | 保险、再保险、伊斯兰保险及保险支持业务须取得OJK业务许可,包括经纪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 承保获批险种,或按登记身份提供保险中介及支持服务。承保风险须由持有相应保险公司许可的实体承担。 | OJK审查资本或净资产、控制人、精算及关键职能、治理、再保险、投保人保护、产品、报告及适当人选资格。 |
| 消费金融、租赁、保理及其他融资 | 融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微型金融机构、典当机构及其他金融服务机构,须依据适用POJK取得OJK许可 | 开展获批的融资活动,可包括投资融资、营运资金融资、多用途融资、租赁或保理。吸收存款须采用银行许可路径。 | 法律形式、净资产、控制人、责任管理层、资金、风险、消费者行为、催收、AML、外包及报告要求按类别确定。 |
| 网络借贷及证券众筹 | 技术型联合融资或P2P借贷须取得OJK许可;证券众筹平台须依据资本市场规则取得OJK平台许可或注册 | P2P提供商为贷款提供撮合中介;证券众筹平台协助开展获批的证券发行。存款及更广泛的投资交易须取得各自对应的许可。 | OJK评估资本或净资产、所有人、平台治理、出借人和借款人尽职调查、托管账户或托管安排、披露、网络安全、投诉及数据报告。 |
| 数字金融资产及加密资产 | 依据经POJK 23/2025修订的POJK 27/2024,取得加密资产交易生态系统OJK许可,涵盖交易所、清算、托管及持牌交易商 | 仅可开展登记的交易所、清算、存管或交易商职能。2025年前取得的Bappebti注册或批准,必须与当前OJK资格进行核对。 | OJK审查所有权、管理层、资本、客户资产、市场诚信、技术、网络安全、AML及报告。现行OJK登记册具有决定作用,BI继续主管划归其监管的货币市场和外汇衍生品。 |
| 信托、公司及受托管理 | 涉及受监管资产或集合投资计划时,须具备托管银行、受托人、投资管理人或其他OJK资格;一般公司行政管理适用普通公司法 | 依据适用的OJK资格持有受监管证券或投资计划资产。公司设立、记账及名义持有人服务适用企业服务框架。 | 梳理自由裁量权、资产控制、实益所有权及AML义务;服务如包含保留性金融活动,还须取得相应OJK或BI许可。 |
| 养老基金及退休服务 | OJK依据养老金法规审批并监管雇主养老基金、金融机构养老基金及相关管理人或服务提供商 | 依托相应养老金资格运营或管理获批的养老金结构,银行、保险及投资服务提供商各自持有对应许可。 | 根据养老金类型,适用设立文件、治理、资金、精算、投资、托管、成员披露、审计及报告要求。 |
| 博彩及其他特殊活动 | 博彩适用印度尼西亚独立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框架,不属于OJK和BI金融许可目录 | 投注及概率型游戏依博彩框架评估;支付、银行、证券、众筹及加密资产业务则适用各自对应的许可。 | 推出任何以概率为基础的产品前,须完成对印度尼西亚现行博彩、通信及当地法律监管边界的分析。 |
准入条件
印度尼西亚申请首先要确定由哪个法人接触客户资金、发行支付价值、提供融资、招揽投资、管理资产、承保风险或运营加密资产基础设施。OJK和BI可能同时与同一集团相关,但各自授予独立监管资格。申请人必须采用获准的印度尼西亚法律形式,维持规定的注册地址和实际运营存在,披露控股股东及最终所有人,并任命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董事、监事以及经认证或持牌人员。申请材料须将产品和资金流与财务预测、类别特定资本或净资产、治理、风险、AML/CFT、资金保护或托管安排、技术、适用时的数据本地化、外包、投诉、业务连续性及有序退出相衔接。OJK的综合SPRINT及行业渠道和BI许可系统均使用现行表格及费用规则。加密资产监管移交还要求对既有Bappebti文件、新OJK生态系统类别以及任何BI衍生品职权划分开展额外尽职调查。业务启动计划应以最终许可、登记记录及任何经营条件为依据。
面向监管机构的流程
流程必须准确反映2025年的监管职权移交,避免将历史资格标签视为当前经营范围。
阶段 01 - 监管机构划分
对存款、电子货币、支付基础设施、外汇、融资、证券、基金、保险、养老金、P2P、众筹及每项数字资产职能进行分类。
对于加密资产和衍生品,应记录2025年1月10日的职权移交,并确定当前主管机构是OJK还是BI。
阶段 02 - 申请人
针对所选路径,证明控制人、监事、董事、持牌人员、资本、治理、AML、客户资产、技术、外包及本地运营安排。
将公司经营目的及OSS记录与特定活动所需的金融许可进行核对。
阶段 03 - 许可申请
使用相关行业现行POJK或PBI、申请清单及电子系统,并确保所有权、财务预测、系统及政策保持一致。
历史Bappebti证据用于证明监管沿革,正式OJK许可及登记记录则证明当前许可资格。
阶段 04 - 启动
向用户提供服务前,确认持牌代表、客户资金或托管安排、系统就绪情况、报告账户、投诉机制、代理人及交易对手。
新产品、所有权变更、合并、外包及跨境活动,均须重新分析OJK和BI通知或批准要求。
取得准入后
印度尼西亚受监管企业须持续维持规定的资本或净资产、治理、风险、AML/CFT、制裁控制、客户尽职调查、资金保护或托管、市场行为、投诉处理、网络安全、外包监督、事件响应、审计及监管报告。受BI监管的支付和外汇企业遵循PBI报告及支付系统标准,OJK监管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养老基金、融资公司、P2P提供商及加密资产企业则遵循各自的POJK周期。加密资产运营商必须将历史交易记录与OJK当前的市场诚信、客户资产及技术义务相衔接。直接或间接控制权变更、收购、合并、董事或监事变更、新增业务活动及关键外包,可能需要事先批准或通知。股权收购后,业务许可仍由该印度尼西亚公司持有,其完整监管历史亦纳入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必须核实当前OJK或BI名录、确切类别、过渡文件、资本、客户资产、投诉、监管记录、技术及合同。印度尼西亚监管资格保持其境内适用范围,银行、结算及交易对手关系则分别接受持续性审查。
第一手资料
OJK官方门户分别列示银行、资本市场、保险与养老金、融资机构、P2P借贷,以及数字金融资产和加密资产许可 - ojk.go.id。
官方公告确认,2025年1月10日,包括加密资产在内的数字金融资产监管移交OJK,划归监管的货币市场和外汇衍生品则移交BI - ojk.go.id。
OJK官方材料列明适用于数字金融资产及加密资产交易的POJK 27/2024及其修订条例POJK 23/2025,相关内容于2026年3月公布 - ojk.go.id。
官方英文条例界定了支付服务提供商、许可服务组合、申请人要求及持续监管 - bi.go.id。
官方支付系统页面区分PJP、PIP、电子钱包、转接及非银行货币兑换控制,并说明各自的AML义务 - bi.go.id。
2025年1月10日正式移交后,OJK监管包括加密资产在内的数字金融资产。BI接管以货币市场及外汇为标的的特定金融衍生品。请核查当前产品及登记册。
该批准构成监管历史的一部分;当前经营资格须依据现行法规,与OJK移交后的业务类别及官方登记册进行核对。
该许可允许开展BI规则下登记的支付服务组合。吸收存款须采用由OJK监管的银行许可路径。
P2P或联合融资提供商依据其OJK制度撮合贷款。证券众筹协助资本市场发行,并适用独立的平台、发行人及投资者规则。
印度尼西亚许可仅适用于境内及特定活动。向其他市场提供服务须遵循所在国的法律依据及当地许可路径。
经SKY7顾问团队审阅。最近审阅日期:2026年7月11日。监管说明截至2026年7月。本页面仅提供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监管、税务、投资或财务建议。Bappebti移交后的职权划分及OJK加密资产法规仍在演进,必须对照最新官方登记册核查。在依赖任何印度尼西亚许可或市场准入说明前,请核实现行法律、官方登记册、申请表、资本计算方法、费用表及过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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